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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解押有哪些风险?
咨询电话:在住房政策的利好以及房价上涨刺激下,不少处于银行按揭贷款偿还期内的商品房大量涌入二手房市场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相关规定,卖方作为抵押人在处分抵押财产时,需要经过作为抵押权人的贷款银行同意。卖方提前结清剩余贷款,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后,才能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变更,即过户。目**手房交易环节中,对买家还是卖家还款解押,并无明确规定。卖家没有能力自行筹款解押的情况下,中介为了促进交易,往往要求买方**垫付资金,协助卖方办理解押。在此过程中,买房承担了较多的付款义务,而房产过户存在较多不确定性。买方垫款解押有以下风险:
1、卖方违约拒绝过户
卖方收到买方的资金后,可能将资金挪作他用,不及时申请解押。此外,在房价上涨较快的情形下,卖方往往不惜违约以更高的价格另行出售。
2、卖方一房二卖
贷款房屋解押后即具备过户条件,不守交易规则的卖方可能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,如果*三人以合理价格买受,并且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,*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。卖方只能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。
3、诉讼风险
由于从贷款解押到房屋过户按照正常手续还有一个过程,若卖方名下有较多债务,买方垫款解押后房屋过户前,交易房屋有可能因卖方其他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保全或者查封,不能继续交易,从而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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